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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静云子

对飞猪2006及其他管理员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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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1 12: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突然想到,其实包括自以为"无敌"的某道都陷入了三个死循环中.

其一  ①我们是为了什么玩游戏;
            ②我们玩游戏是为了什么?

其二  ①我们为了什么而创建该论坛;
            ②我们创建论坛又是为了什么?

其三  ①我们要怎么样管理论坛;
      ②我们管理论坛要怎么样?

说到管理一词,我想到一个解释:
管理,管理,
管即是管制,
理便是理清.

说白了,管理者也就是拿了个萝卜和一个棒槌.丢了这其中一样,也就是平头百姓一个.

再争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了.一如YC所说,适当争吵有助发展.但是过度如此,只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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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1 12: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提到的所谓三个死循环还让我起了点回你的兴趣。
你提到的三点,其实无非就是NT的定位问题。
你这个问题太晚了。
如果你有耐心,不妨在论坛上找找,实在找不到,问问你们的超级管理员。
作为一个斑竹,你连目前论坛的定位都还没搞清楚?记得超管还很搞笑的专门写了个公告的。
……
所以说我一直不太回你的帖,主要是你太莫名其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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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1 13: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完帖就看到回帖了.

可笑之至.

我请教你版规要怎么写,你居然冒出个要约稿.如此一来,你认为你是在回应我的请教?是一个"长者"应有的"作为"???罢了...

如果我是为了你口中的"某目的"而去申请斑竹,我也不会在你点名到姓后才回你的帖子.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所有余波区成员都可以清楚的看到我是为了什么而去申请的.可不是你口中的"某目的".说你白痴不为过.

我们质疑你,语气比你足,底气更比你足.我们在干实事,你却在此今天批评这个,明天又骂骂那个.一个实干之事都没有.你为什么不说就你一个人在空谈理想而没做任何实事?你所说的底气是凭的什么?凭你的语言之锋利?我一把刀过来,你还能否锋利?

别自以为是.你每一句的隐含意思我都知道.提出的问题及意见是好事.但是如此提出,我不可否认你居心叵测.

要注意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跟你说了那么久,除了我们这几个实干者一直在跟你"对干"外,其他有人插过没有?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希望你好自为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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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1 13: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来说说你们的规范:
《夜天使论坛版主条例》
1)您愿意放弃在非隐含版块和灌水专区灌水(比如只回复“顶”、“支持”之类的)权利;
——很多斑竹都没做到。并且是屡犯第一条。
2)您必须带头遵守“同一内容的主题帖不得在论坛同时发表在两个以上版块(隐含版块例外)”的规定,除非为事务公告性质类的帖;
——有斑竹发生过不止一次违反此条规定的行为。不知道你们看见没有?
5)您愿意放弃在论坛事务版块回复与己无关的投诉帖的权利并保证不参与到与其他版块或版主有关的投诉帖的回复当中去,除非您确信您的发言不会被任何一方误解;
——看见现在的例子没?

《版主申请条件》
2)对所申请的版块有能力发表高质量的帖子(原创和转载均可)
——显然,这一点做得不好,并且实际上连后来的斑竹自己都承认存在大量质量不高的帖。
4)有高度责任心和适度的宽容心,有能力管理本版事务(如转、删、固顶帖,调停版友纠纷等);
——这就不用说了,道歉帖在那放着呢。
5)能保证严格遵守夜天使联盟各种规则。
——遵守了吗?

《版主职责》
2)删帖:删除符合《论坛发帖规则》的所有帖子,删除时应当简要说明原因并通知发帖人。一般情况下,只对恶意发帖及大批量的发帖才予以扣分。
——这个就不用我再说了,一犯再犯的事情。
8)投诉&建议:有关本版投诉&建议之帖应当及时回复,并转移至“论坛事务”版中,短信通知发帖人,对与本版无关的投诉帖不得跟帖回复,尤其是涉及到其他版主、超版的投诉,更不得回复,除非能让所有人认为你的回复属中立态度。
——不但回复了,还兴趣浓厚,欲除之后快。

《版主卸职及退休》
4)带头挑起论坛内有明文规定不许之行为事端者,或带头对其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其他严重影响论坛正常秩序或严重破坏论坛之行为。
——貌似没有按照这个来做吧。空谈。

《其他事项》

10.严禁以版主的身份参与到任何非隐含版块的时政辩论、纠纷当中去,否则由此引发任何投诉和纠纷,后果由自己负责;

11.任何纠纷,严禁非当事版主(含马甲)参与并发表有倾向性意见,若要发表意见,必须严格保持中立;如果不能确保自己的言辞中立,请噤言!非要表达自己的意见,必须私下向管理员提出;否则管理员或仲裁团有权要求道歉直至除名;

——以上两条就是老生常谈了。

18.版主及超版、管理员(含马甲)不得挑起任何地域(包括不同的版区)歧视之争,违者予以除名,影响特别重大者,锁定ID;不得参与地域歧视之争,违者予以警告、要求道歉、扣除积分等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影响较恶劣,予以除名;
——看看现在?

详细的就不说了,爱回我帖的小斑竹自己对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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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1 1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可以不可以要求参与到本帖的非超级权限的斑竹给我道歉呢?参考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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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1 13: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云子 于 2006-12-21 12:50 发表
楼上提到的所谓三个死循环还让我起了点回你的兴趣。
你提到的三点,其实无非就是NT的定位问题。
你这个问题太晚了。
如果你有耐心,不妨在论坛上找找,实在找不到,问问你们的超级管理员。
作为一个斑竹,你 ...


并非NT定位问题.所有论坛,包括天地间任何人和事,都有此死循环.

是你把任何事都要扯到NT才开心吧?果然居心叵测.

这3个循环,暗合天理之道.你没领悟你就一边去.这是不是你这种思想高度所能体会的.

一句:你未入世,也未出世.你只是在你自己的"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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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1 13: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差点把饭喷出来,暗合天理之道?
来来来,我请教你一下,这天理之道到底是什么道?
我真希望见到一个精彩的定义。起码对我在学问上有帮助。
你的道理如果是合逻辑,在学术上是成立的,具有价值的。我给于你人民币1元/字的酬劳作为润笔。
我可不像你们,连给个版规的润笔都给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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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1 13: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云子 于 2006-12-21 13:03 发表
我现在来说说你们的规范:
《夜天使论坛版主条例》
1)您愿意放弃在非隐含版块和灌水专区灌水(比如只回复“顶”、“支持”之类的)权利;
——很多斑竹都没做到。并且是屡犯第一条。
2)您必须带头遵守“同一内容的主题帖不得在论坛同时发表在两个以上版块(隐含版块例外)”的规定,除非为事务公告性质类的帖;
——有斑竹发生过不止一次违反此条规定的行为。不知道你们看见没有?
5)您愿意放弃在论坛事务版块回复与己无关的投诉帖的权利并保证不参与到与其他版块或版主有关的投诉帖的回复当中去,除非您确信您的发言不会被任何一方误解;
——看见现在的例子没?

《版主申请条件》
2)对所申请的版块有能力发表高质量的帖子(原创和转载均可)
——显然,这一点做得不好,并且实际上连后来的斑竹自己都承认存在大量质量不高的帖。
4)有高度责任心和适度的宽容心,有能力管理本版事务(如转、删、固顶帖,调停版友纠纷等);
——这就不用说了,道歉帖在那放着呢。
5)能保证严格遵守夜天使联盟各种规则。
——遵守了吗?


⒈第一条我做到了.我只在灌水区灌过水.你要扯到余波区的灌水帖没问题.因为其本身就是我开的灌水帖.

第二条我也做到了.我的主题帖从来都只有一帖.没有同时涉及到同一主题的不同版块发帖.

第三条我还是做到了.你点名到姓的说到了我,难道与我无关?你语文学到哪去了?
我也没有让任何一方误解.我可没有攻击任何人.我只是就事论事,并且澄清我自己而已.说你语文没学好.

⒉第一条我没时间去做.我所有时间都花在管理上.不然你帮我做做.我不介意有人帮我分担一下压力.

第四条我做到了.WXM道歉了,我也有能力在管理着"本版事务".

第五条,我认为,没人能做到.包括规定普通成员的规则,你也不是没做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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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21 13: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斑竹,我做不到,不关事。你们是斑竹也,做不到还做什么斑竹。
那又规定来做什么?
这就是你们的规范出现的问题。
再说了,你做到的保证他们都做到了?要不要你自己再多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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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1 13: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静云子 于 2006-12-21 13:13 发表
我差点把饭喷出来,暗合天理之道?
来来来,我请教你一下,这天理之道到底是什么道?


嘿嘿,我也喷饭了.

你认为这种天理之道,说了你能明白么?

况且此天理之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研究了那么久的道,你居然还不知道,任何一件事,只有自己体会并领悟了才能清楚了解外,别人说的你能领悟了解么?

拜托你说话经过大脑好不好.跟你这人讨论这个,实在是没什么意思了.

此帖之后不会回了.你在余波区的帖我也懒回了.等你领悟到这天理之到,你再来着我不迟.

或者你把你研究出来的道让我看看.或许我还有那么丁点兴趣点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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