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楼主: 河马三

余波游戏规则的解构与重构(大致挖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2-14 18: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 =  我是来灌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4 19: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LS河蟹掉吧-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4 23: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蟹什么挖—,— 我是很有爱的来灌一次水啊... 注册一年了 发贴不到50挖...... 佩服一下我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5 03: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你太沉默了...多说话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5 07: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06]
看晕了,其实还是顺其自然,让物竟天择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5 18: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多..能不能简单点..看着就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8-2-16 00: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 这个太理论化了,不想晋级管理层的绕道,或者等你余波了3年以后再读,想深入了解余波的建议参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6 00: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话是这么说 但是 老兵新兵的问题也不是一天2天了  这问题现在虽然走出了3条路但是能说明谁对谁错? 还是能说明就只有这3条路了么? 还有未知的路等着大家来找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7 00: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懂你们说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8-2-17 09: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河马大叔,我给你多个建议,如果全员进入第3章,那么就算全员通过考核,在第3章里面死不算!!!下局可以继续留下来![em1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夜天使联盟论坛

GMT+8, 2026-10-6 00:19 , Processed in 0.01696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5.0

© 2005-2025  技术支持 by 夜天使联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