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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牵着风儿走

[投诉]水区有人屠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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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22: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alone 于 2006-7-5 20:57 发表
对与猫
不发表意见.
此人省略`
原帖由 alone 于 2006-7-5 22:01 发表
只要你不侵犯国家法律,只要不引起众怒.
只要不是纯水.
一切放过

另外,说出这些话,这位版主似乎都忘了你自己在网文区所规定的版规了吧,版规制定而不遵守,要来何用.

[ 本帖最后由 牵着风儿走 于 2006-7-5 2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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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22: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规在哪啊~
我去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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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22: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1:本版支持版聊。希望这里能成为大家的聊天乐园。。。
7:严禁屠版、盖楼。何为屠版?指连续回复十数帖,整个版面完全都是你的名字,违者严查!
      何为盖楼,自言自语连续回复主题超过3贴!

你说后面这个吗???

我就奇怪了哈~~
你去看我的帖子再看清楚来~
我这个是在和人聊吧~


我们多帖聊有什么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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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22: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为屠版?指连续回复十数帖,整个版面完全都是你的名字,违者严查!


这是版规对吧.严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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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22: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我回了一个帖子过了10分钟也不能再回这个帖子~
一定是要等有人回了才能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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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7-5 22: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呢?看了帖却不处理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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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22: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各版主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版区尺度
版主有过失的请超版处理
放着那么的超版难道只是看的吗
各版主 超版都要尽到责任
不要凡事都要等到 管理员来解决
管理员不是干这个的
对不负责任的版主 超版 由管理员进行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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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22: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04-15] U9版主条例(含申请版主指南)修改版

大概地改了一下,U9方面确实写得太详细了,想改都不知道改什么好。大家看一看吧,有疑问请提出来,没有就准备发到申请专区了。

  一、版主产生
  
  本论坛版主实行志愿原则,因为版主更多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得到权力的目的是为了承担版面的责任、为版友服务,是版面公益者。因此,在申请之前,请先确定您已经明白这点,并对此确信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和热情。
  
  1.申请之前,您还需要确定您是否愿意接受如下条款:
  
  1)您愿意放弃在非隐含版块和灌水专区灌水(比如只回复“顶”、“支持”之类的)权利;
  2)您必须带头遵守“同一内容的主题帖不得在论坛同时发表在两个以上版块(隐含版块例外)”的规定,除非为事务公告性质类的帖;
  3)您愿意放弃以版主的身份参与时政方面的辩论的权利,除非用马甲;
  4)您愿意放弃给自己的帖子加精固顶的权利,除非您保证没人投诉您,因为管理等发布的公告类事务帖不在此列;
  5)您愿意放弃在论坛事务版块回复与己无关的投诉帖的权利并保证不参与到与其他版块或版主有关的投诉帖的回复当中去,除非您确信您的发言不会被任何一方误解;
  6)您愿意接受您所在区的超版的管理;
  7)您愿意放弃使用马甲参与论坛事务版事务的权利;
  8)您愿意为了本论坛的系统安全,在申请版主成功后向本论坛管理员提交您的个人真实资料(含真实姓名、地址、邮编、手机等),当然,管理员有绝对的义务为您保密。
  
  如果您确信您愿意,欢迎您加入到夜天使联盟的管理团队当中来。请记住:一旦您加入这个团队,您就有义务维护这个团队,发扬团队精神,如果您非正常离开这个团队,则是您的失败。
  
  2.版主申请条件
  
  1)注册时间三个月以上(拥有某方面专长者可以不受此点要求),在线时间较长,论坛热心网友;
  2)对所申请的版块有能力发表高质量的帖子(原创和转载均可)
  3)在家里或办公室有自己专用的电脑上网者优先;
  4)有高度责任心和适度的宽容心,有能力管理本版事务(如转、删、固顶帖,调停版友纠纷等);
  5)能保证严格遵守夜天使联盟各种规则。
  
  3.版主产生
  
  1)网友自荐:
  A.达到申请条件后,向管理员自荐,并提交所申请版面、个人基本信息、对该版存在问题及缺陷的看法及改进、发展版面的计划与建议材料;
  
  以上按以下格式填写:
  

  申请人:
  申请版的版名:
  目前居住城市:
  上网条件:(家里/网吧/公司/学校)
  有无工作:(有/无/学生)
  联系方式: QQ/MSN: E-Mail:   
  推荐人:
  专长或管理该版的优势:
  你经常参与,最感兴趣的社区讨论版是: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申请该版版主的理由:
  你对该版存在问题及缺陷的看法及改进、发展版面的计划与建议:

  以上内容发表到申请区。
  
  B.经管理人员初步筛选后,接受为期一个月的考核,期间应在所申请版面多发表高质量的帖子,享有版主权限,主要考核管理版面的能力和频率等,试用期内,享受版主待遇。
  C.管理考核通过后,正式成为该版版主,享有版主所有正当权利。
  
  2)管理员和超版举荐:
  管理员和超版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在本论坛或者到别的论坛发现并举荐人才做版主,不受版主申请条件第一条约束。
  
  3)特别破格:
  在特别情况下,个别版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征求版主,具体条件由发布的公告中所规定的为准。
  
  4.版主产生后,按《国务院关于互联网BBS的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应当将本人真实姓名、性别、手机或电话、联系地址等真实信息提交给管理员,由管理员备案,并负责绝对保密。
  
  二、版主职责
  
  1.内容管理
  
  1)转移:确保本版讨论主题的鲜明性,对于不符合本版主题但仍具阅读价值的帖子应当转移至相关主题论坛,没有相关主题论坛的则转至灌水专区,并短信通知。
  
  2)删帖:删除符合《论坛发帖规则》的所有帖子,删除时应当简要说明原因并通知发帖人。一般情况下,只对恶意发帖及大批量的发帖才予以扣分。
  
  3)加/解精:对于某方面比较精彩(比如角度、内容、思想性等)的帖子可以加精,一般不解精,除非发现该帖确实不够加精条件。不提倡版主对自己所发帖子加精或固顶。加精一定要短信通知。各版版主应当及时对本版好帖加精。对原创帖可以适当放宽标准。是否原创可以不做为加精的标准之一。
  
  4)固顶/解固:对于某方面特别精彩或易引起网民共鸣、关注的帖子可以固顶,对于不适合固顶的帖子或固顶时间已经超过一周或未超期但固顶已无意义的帖子,应当及时解固,不提倡版主将自己所发帖进行固顶。固定帖各版一般不得超过六条。版主对于本版特别精彩且认为可以区总固顶或论坛总固顶的帖子应当及时向管理人员推荐。

                5)高亮显示:三置顶采用红色粗体高亮,二置顶采用蓝色粗体高亮,一置顶采用绿色粗体高亮。对于需要特别说明、特别注意或优秀的帖,可考虑高亮显示,不用粗体、不与置顶帖颜色冲突。高亮操作须短信通知发帖人。
  
  6)公告管理:对本版块有特别说明、特别事项、发帖说明等公告内容,应尽量发布于“本版公告”中,可长期固定,本版公告不得超过五行。尽量不要将本版公告超过五行,以免影响版面整洁与美观。
  
  7)内容审核:论坛审帖速度变慢时,应当协助论坛审核员将本版帖子进行审核签发,发帖需要审核的版块版主请审核时请特别慎重,审核主帖时必须把帖子打开看完,确定没问题之后再予以签发;审核时应特别留意有违规类时政帖子,如果有,应当立即将ID报告给管理人员。
  
  8)投诉&建议:有关本版投诉&建议之帖应当及时回复,并转移至“论坛事务”版中,短信通知发帖人,对与本版无关的投诉帖不得跟帖回复,尤其是涉及到其他版主、超版的投诉,更不得回复,除非能让所有人认为你的回复属中立态度。
  
  2.版友管理
  
  1)热情回复每一个新到本版的网友所发帖,并可适当降低加精固顶的标准;
  2)编辑或删除涉及到人身攻击、侮辱性的帖子;
  3)对版友宽容大度,尽量不要用版主身份发表过激言语;
  4)以客观的态度看待并处理版友间的纷争,以理服人。
  
  3.其他职责
  
  1)为保证安全性,版主ID的密码应当在8位以上并足够复杂。
  2)对于任何与本版有关但不能把握之事,应及时与超级版主沟通;
  3)如因个人等原因近期一周以上不超过一个月不能上网的版主,应及时向上级管理人员请假,以便临时安排人手;
  4)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论坛一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暂时辞职,回来报到后继续担任原职,不需实习。
  
  三、版主福利
  
  1.每月享论坛币形式的基本工资;(由于系统功能不足,暂时不启用)
  2.版主任职(不含实习期)满三个月退休后可以进入论坛最高等级“荣誉斑竹”团或“论坛贵宾”;
  4.版主在本版发帖享有免审(即发即见)权;
  5.版主有不受同时在线人数多少限制搜索单版的权利;
  6.版主每条短信箱容积提升;
  7.版主有进入隐含论坛的权限;
  8.对于其他论坛福利,版主享有优先权;
  
  四、版主卸职及退休
  
  1.卸职:以下情况之一,管理员可免去其版主职位。
  
  1)任版主期间严重循私,造成恶劣影响的;
  2)任版主期间被发现有抄袭行为(即将转帖标注上“原创”或类似明显字样的行为)者;
  3)任版主期间未经请假长时间不打理版面,或一月之久未登录论坛,或打理版面严重失误经提醒后仍未改正造成人气下降;
  4)带头挑起论坛内有明文规定不许之行为事端者,或带头对其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其他严重影响论坛正常秩序或严重破坏论坛之行为。
  说明:对人身攻击及严重影响、破坏论坛之行为的的判定条件为:随机邀请该版所属区之外其他区任意五名或五名以上之版主(不含管理员),对其行为进行投票,认定之票数达60%(含60%)以上,即认定为相应行为。
  5)违反论坛其他规则,按要求予以撤职的。
  
  注意:卸职版主不进入论坛最高等级。
  
  2.退休:
  
  版主任职满3个月(不含实习期)后,因个人事务或其他原因等,可以提出辞职,辞职接受后即视为退休,管理员应当将其加入专为退休版主所设之论坛最高等级“荣誉版主”团,或者应版主个人请求,亦可改为加入专为论坛热心网友所设之最高等级“论坛贵宾”,以示感谢。未满3个月,则不进入论坛最高等级。
  
  五、其他事项
  
  1.版主(含管理员、超级版主)因故离开论坛或不再担任相应职务时,不得利用职权将其所发之所有已有回复之帖删除,只允许使用编辑功能将该帖之内容清空,否则从严处理。
  
  2.版主(含管理员、超级版主及其所有马甲)如有对其他版主、版面的投诉或意见或建议,一律发至隐含论坛“版主工作室”,管理员须在3日内予以答复,在管理员未答复期间,一律不得发至其他版面,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3.为论坛安全起见,严禁版主将账号私自外借给其他普通会员,否则免去其版主职务。
  
  4.版主间应当通过QQ、MSN等聊天工具或利用论坛短信息工具互相加强沟通,更好的引导版面内容,组织版面开展一些必要的活动,可为版面请来客串主持人,客座版主。
  
  5.有QQ号的版主应当按照管理员的要求加入相应的QQ版主群,如果不想聊天,可以告知管理员以便获得避免被骚扰之方法。
  
  6.鉴于版面责任重大且版主精力有限,不提倡版主兼任其他版,除非在管理员预知之情况下并予以同意;严禁通过使用其他ID等手段在管理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兼任其他版;
  
  7.严禁版主在非隐含版块和灌水专区以外发表灌水帖,包括如“沙发”、“顶”、“支持”之类的极简单的灌水式回复,尤其是在管理员总固顶或版块总固顶的帖后如此回复;
  
  8.严禁将同一内容的主题同时发表在两个以上不同的非隐含版块,除非为管理方面的事务类公告帖;
  
  9.不提倡版主将自己的帖加精、固顶,除非能确保不会因此而发生任何投诉纠纷,如果发生,必须接受管理员或仲裁团的处理。如果该内容与本版其他主帖相比,确实精彩,符合加精固顶条件,解决较好的,可以免责。
  
  10.严禁以版主的身份参与到任何非隐含版块的时政辩论、纠纷当中去,否则由此引发任何投诉和纠纷,后果由自己负责;
  
  11.任何纠纷,严禁非当事版主(含马甲)参与并发表有倾向性意见,若要发表意见,必须严格保持中立;如果不能确保自己的言辞中立,请噤言!非要表达自己的意见,必须私下向管理员提出;否则管理员或仲裁团有权要求道歉直至除名;
  
  12.对于仲裁团提出的仲裁结果,如果当事版主(含超版、管理员)有异议,可以在仲裁结果公布的版块提出自己的疑问,但禁止使用偏激语言:如果仲裁结果同时公布在非隐含版和版主交流中,则当事版主或仲版必须只能在版主交流中提出自己的疑问;如果仲裁结果公布在非隐含版,则当事版主可以在非隐含版提出自己的疑问。如果当事版主以马甲身份对仲裁结果提出质疑,则不仅质疑不仅不被采纳,而且要追究该版主的责任,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后果大小而处以道歉、降职甚至除名等处分。
  
  仲版:指参与了对此事进行仲裁且该仲裁团形成的仲裁意见最终未被接受(如此事被重新仲裁,或因其他原因仲裁意见失效等)的仲裁团中的版主。
  
  13.严禁袒护抄袭者,对待抄袭的态度上,如果正在调查中,版主不许轻易表态;一旦得出调查结论,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抄袭并拥护本论坛处理抄袭者一贯的严厉态度和措施;
  
  14.超级版主、版主提出辞职时请慎重并三思,原则上,本论坛一律尊重版主意愿并不表示挽留,对版主过去为论坛的付出予以感谢,如果时间或其他条件允许时,想重回论坛,欢迎回来;
  
  15.超级版主、版主在行使管理权力时,必须严格限定在自己的管理范围之内,管理范围之外,牵涉到本版本区或者不牵涉到本版本区但想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必须以短信等私下的方式提交给管理员或相关超级版主,管理员和相关超版有义务保密,除非事先征得提出人同意才可以公开;
  
  16.本论坛已经做出的最终决定,版主做为论坛管理层一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但有权保留个人意见和看法;最终决定未做出前,可以利用规则内正常秩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管理员必须予以回复;如果拒不服从,可以提出辞职,辞职后如果符合退休条件可以进入最高等级;如果以非正常秩序有意或无意使事件扩大或升级,予以除名;
  
  17.严格遵守版主规则,对待其他版主严律己,多些宽容;有意见,可以采取与相关管理员私下交流的方式提出,不得随意公开化;管理员收到后,必须对提出意见者保密并进行一定处理将意见转达给当事版主;
  
    18.版主及超版、管理员(含马甲)不得挑起任何地域(包括不同的版区)歧视之争,违者予以除名,影响特别重大者,锁定ID;不得参与地域歧视之争,违者予以警告、要求道歉、扣除积分等处分,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影响较恶劣,予以除名;
  
  19.版主如果申请在本版弄活动,必须事先经过所在区超版或管理员同意,活动奖励标准统一为:金钱值不超过1000,魅力值不超过300,经验值不超过600。
  
  20.版主及超版、管理员有权将自己的公告类事务帖、解释性回帖、重要事务性回帖等加精,以方便将来查询。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2006年4月17日起正式执行。该日之前的历史操作以操作时间为准,不适用于本条例。
  
  21.严禁版主私借帐号和未经管理员许可私自将隐含版的任何内容泄漏给无进入权限的会员,否则管理员有权进行重罚,如果因为上述行为导致事态严重或扩大,无论超版或版主,一律卸职,不进入荣誉版主团。
  
  22.关于版主请假的规范: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的,在“版主工作室”中发帖完成请假操作;请假时间在一月以内的,在“版主工作室”中发帖完成请假操作,并报上一级管理层批准;请假时间在一月以上的,直接短信给管理员“秋夜飘零”进行请假。休假前将自己的版务工作向同一个版块或分区的版主进行交接,休假完后短信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到结束假期,在“版主工作室中发帖请假的版主,假期结束后要进行回帖销假操作。
  
  23.关于版主举报违规帖:版主如发现违规贴,请一律短信通知该版在线版主或主管超版前往处理;发现违规头衔、违规签名、违规头像一律短信给论坛任一在线超版进行处理;发现违规ID短信给“管理员”进行处理,除把握不准的违规情况及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版主交流版开主贴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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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6 00: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版聊没意见,只要不是纯水的屠版,估计干扰人家的帖子的,没必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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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6 00: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去管管那个叫焚星的吧...

要问我为什么自己去水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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