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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秋夜飘零

[05-15] 对于LAW2注册多个马甲并捣乱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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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6: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smiles18安分守己。只灌水不多事~~~~~~~拿了分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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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9:06: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品       :smiles116人品啊``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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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9: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ari 于 2006-5-16 11:48 发表
我说啊,LAW,出了什么事大家发短信聊聊,有那么解不开的结么?

何必在这里给论坛捣蛋呢……:smiles119

ERP3。2经常跟他一起打。问他可能知道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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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6 19: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LAW 和我在亡者接触还比较多,但除了游戏我们沟通比较少,最近很少看见他用LAW这个ID上线TS或者游戏,发生这种事情,实在很遗憾,遇见他,我一定会和他交换下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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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2: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LAW偶不认识`不过偶认识LAD
:smile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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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09: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由于在论坛内擅自捣蛋以及恶劣的RB,已经被驱逐出境
请现有论坛上胡乱灌水的人以本人为警示,合理灌水.
虽然本人在这里混的时间不长,也没什么资历.
但是还要感谢Night站队内外所有好同志在游戏中的照顾和指点
希望论坛越来越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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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11: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LAW在论坛混了很久一直都处于正常状态的,后来不知道处于什么原因乱回复别人的帖子,我投诉后管理人员禁言了3天。可能当初是为了好玩,到后来碍于面子就收不了场了,导致一发不可收拾。

我知道的事情就是这些。

我想说:如果心里有什么疙瘩就说出来,藏在心里容易产生报复心理,说出来可能就啥事也没有了。。。

从上面的回复我没看出你有什么心理扭曲现象,只要你站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没有人会赶你走。

人无完人,孰能无过,只要你能回复到正常状态,你会发现大家仍然都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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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14: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AW2 于 2006-5-17 09:01 发表
本人由于在论坛内擅自捣蛋以及恶劣的RB,已经被驱逐出境
请现有论坛上胡乱灌水的人以本人为警示,合理灌水.
虽然本人在这里混的时间不长,也没什么资历.
但是还要感谢Night站队内外所有好同志在游戏中的照顾和 ...



别太冲动了啦……

虽然找个队伍并不难,但也并不容易,没人会排斥你,有时候自我反省也是要勇气的,期待你能想开点……:smiles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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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14:5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据先知Blue所降下的神喻所讲:
LAW2,此人开始无论论坛还是游戏都表现不错!好象是因为一次意外的TK吧,心理上有怨言无法发泄,故注册小号到论坛发泄!结果事情导致愈演愈烈,自己也无法把握了!
据LAW2唯一剩下的一个大号儿所讲的,此人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是他自己心里也明白,虽然大家可能会原谅他,但是他也混不下去了!所谓是鸟只将*,其鸣也悲,人之将*,其言也善!!!!!
我只能说一句,希望LAW2表忘记自己曾和队友们一起杀小怪,一起打小强,也表忘记我们之间的游戏。。。。。。。最后希望你再次注册一个小号儿,但不是捣乱的小号儿,是回复自我的小号儿。。。。。。。。。我,包括论坛上的所有人,都真诚的希望能与你继续游戏!!!!!!!!!!!!!







                                                                                 --------先知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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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7 15: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哇,楼上的这一大排话让人看着想流泪耶……

绝对不是搞笑,我已经热泪盈眶了……:smile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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