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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组织上对心魔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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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22: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情都这样鸟,个人觉得不能继续扩大下去
所以求解

是否同意合作,好让我以后面对一群人能找到合适的立场

我想说的就引用以下几个回复吧

团鱼
于幽灵:你小子功高盖主了!(关于为什么用这词,有下文的)
大家还记得有次北亡浩方房被关了的事吗?当时我们论坛去了很多人去浩方论坛抗议啊,吹牛啊什么之类的.当时的代表是YC.后来NET再52论坛有篇文章专门就说的此事(经典的语句是讥笑YC粉丝的.哈哈....).NET怎么说的呢?大家可以自己去找来看.他说了些什么呢?大家也可以去找来看.就在论坛中的.和他后来打骂浩方管理员可是2回事!日了.咱们就这么贱!人家找上门来谈合作咱们就打他回去..........可之前人家可不鸟我们.  **!怎么说幽灵也是有功之臣啊.现在到好.成颠倒黑白了.     不可否认的是幽灵人小,各方面能力是有待提高.可单就这事怎么也是办对了的!

9999
zhn和幽灵出发点都是为了亡者的发展,合作是件互惠的事情,如果能有一个好的平台和推广,亡者真的可能有一个很大的发展。何况整个过程都还只是个意向,双方只是试探了一下合作的可能,zhn和幽灵并没有签订任何不平等条约,倒是我们自己紧张了一把,在52吵了个天昏地暗,亡者的团队精神和大局观在这些口水中是荡然无存。

有没有人站在zhn和幽灵的角度想一想,他们一边尝试发展亡者的途径,一边还要忍受怀疑和指责,最后还要为结果承担责任,换了你会做这样的付出吗?或许他们有些做法不恰当,但是那些只会坐而清淡的人就正确吗?

想搞合作的人终于团灭了,大家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到浩方那个小角落里去挤那唯一的房间了。

silver

zhn的帖子上说的是亡者最终简单版本,他并没说把1.3,余波,CN之类的拿过去做交换。我想他个人也不想用这些去交换。即是说只在亡者最终简单版本上添加logo,换取一个地理位置很好的房间,以及以后心魔赞助推广的机会。而1.3,余波,CN无需添加logo,只要坐享其成,而心魔也没这些地图的版权,因为给的是最终简单版本。
作为心魔方考虑,他们需要的是扩大心魔的知名度,而正好最终简单版本比较易于传播。

当然如果按照以上想法,也是有风险的。
首先,52论坛的位置会很尴尬,因为如果想不断推广就必须保证心魔论坛的人气。
其次,一旦他们发现“他们的”最终简单版本(即添加心魔logo的)在为其他地图“免费”服务,他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我的回复

但是。。。
心魔如果有所行动。。
必然是其毁约在先
那HF玩家怎么想
其他作者怎么想?
发表于 2008-4-23 22: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  已经把组织闹得四分五裂了

没有组织会处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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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22: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团鱼那种毛论调都拿来当引用,敢情你要真被处理了

还真整的让它说中了似的

其他的,幽灵你自己的想法和方案该拿出来拿出来
毕竟现在都知道了,知道了就可以商量

哎?突然想起来,这事该找组织么?wz的版权啥的几时和dn挂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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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23: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懒得扯淡了

这事本就和战队没鸟毛关系,凑进去惹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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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4-23 23: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突然想起来,这事该找组织么?wz的版权啥的几时和dn挂钩了?

那我一出事战队的人就说我怎么怎么地
余波版权什么不和战队商量什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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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7: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这点事争来争去值得吗,在这事件中虽然你和ZHN是风头中心,其他人也没少背黑锅,又是何必呢,论坛的虚名当真这么重要吗?要平反,战队内部给你平反就是了,别再闹了,幽灵。论坛上他们的发言别去理就是了。天天闹烦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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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7: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姨妈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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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8: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闹的我那几天都没心情灌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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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09: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是因为要考试没心情灌水而已吗?
我就是应酬太多,没时间啊...[em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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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4 10: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酬多  ?

莫非 海龟 都是 香饽饽。 。    [em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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