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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队应急改革启动:关于请假以及退队条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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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20: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假条例:战队队员有权向管理层请假,假期最长时间为六个月,但可以在假期快到期的前一个月内提出延长假期。最长延长时间同样为六个月。请假人在论坛发出请假帖或直接向管理层请假,管理层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若请假人在规定假期到期后未向管理层报道,则作为失踪处理。

报道条例:战队队员若在一个月内没有出现(包括在TS、魔兽、论坛中),则作为失踪处理。管理层每一个月在论坛发帖统计人员(为期72小时),若有人无法上论坛,可以找人代为报道,或直接在TS、QQ上向管理层报道。失踪人员处理,扣除一定的XP,并记录一次,若有三次失踪记录或三个月未报道,则降一级军衔并观察一个月,一个月后再未报道者,降为列兵。

退队条例:战队队员有权向管理层发出退队要求,并在论坛发布退队通告,并在24小时内联络管理层,向管理层告知退队原因,管理层必须在72小时内作出答复。管理层无权强制要求队员留下。

[ 本帖最后由 森林礼赞 于 2007-8-31 20:20 编辑 ]
发表于 2007-8-31 20: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哦.沙发...森林大叔.这只会令未走的萌生退意.在走的撒开脚丫[em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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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20: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个月上一次要请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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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8-31 20: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放宽松点,一个月报次道就行了!大家也没精力来天天管。

至于要走的,条例都在这了,随他们自己选择吧,貌似我也要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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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20: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吧闪吧[em01] 我也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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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1 23: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森林要闪?闪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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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2: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闪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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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14: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LS!!!!!森林怎么还在想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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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 23: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森林猪要去天津上学去了吧??貌似要加入BW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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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 01: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汗!!!!他上学的地方不能玩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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