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静云子 于 2006-11-6 13:29 发表
呵呵
事情的详细经过,我倒是没有仔细去看,只看了你的投诉帖,基本上了解一个大概。因为是截图,所以我一开始就采信了你的证据。
这个事情其实比较简单,BOY斑竹确实对版权方面的认识不是很足,或者说他在网 ...
如你所说,我一开始所要求的,也就是署上名称这样低调的方式,对于自己的文能被肯定并且转发,心里也是欣慰的.
然后也如你说的一样,我主要生气也是因为那两句话.
我也考虑过是楼主暂时繁忙或者联系不到人员进行修改,因此一直在等,如果说是当事人没有发现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他本人也说了,我发了短信给他.
然后如现实般,没有得到重视,甚至我怀疑是否干脆就是直接被无视了.
那种情况下的心情我想你也可以理解.
而如你说的要宽容一点,我想一开始我是那样的,我不会吵架也不喜欢.
而且,这样的事情认识的人或者同一圈子的人可以相互体谅理解,但作为一个外人的我,按照常理来说,很难直接把事情放下.
在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我也提出了只需要诚意的道歉这个要求.
"BOY的道歉帖,我也看了,虽然写得还一般,但年轻人能这么做,还算难能可贵了。"
这点确实不太能接受,作为一个版主,在道理与事实面前,该摆出如何的态度?
且不说作为一个版主所应有的态度,作为一个普通人,是否也将是应该有正确的对待态度?
我想现在的道歉的贴,谁都可以看出自愿的程度有多少.
一个本来是道歉,然后解决事情的帖子,那样写出来,能接受的人又会有多少?
在那其中,比起歉意,感受到的更多是不情愿与不耐烦.
虽然您提出了作罢的建议,我也很想尊重您的意思.毕竟在论坛上大家是做交流用的,争吵总是不好的.
可是,我的原则也在此,尊重他人是在网络上的一个重要原则.在生活上这个是基本,而组成网络的不也就是生活中的人吗?
在得到别人的尊重之前,请尊重他人,我相信这一个观点没有人会置疑.
另:
我并非职业写手,我只是按照自己的兴趣偶尔写些轻小说和朋友分享.
水平也是不怎么样,也是在慢慢练习中的,比起您的文采要差得许多,欢迎您的指导的.
不过,我想因为是与这里的许多会员在看法以及观念上差距太多,或许我很难融入这里,对于您的邀请,我想大概也只能说抱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