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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对ILL 表示道歉 对steak表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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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过去了 都是误会,坚信  信DY得糖果常驻
最后希望那个小娃子也别走,我高度近视加散光(可依然没带眼睛,所以我有罪)~~~~我坚信脸皮厚往往可以活的更长久,现在讨论我是否辞退DOTA模块版主,是我专心的回来还是两边都顾!!!!我无所谓但还是有点舍不得得那边的朋友,  有没有鱼熊掌都能要的办法???????
发表于 2009-8-12 11: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乖!~
我其实比较支持你两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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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A 不要挂甲
B 不要在亡者专区玩,自己去别的房间,因为这里是亡者的专区
C 不允许在QQ群,UT,论坛 等任何基于亡者的联系沟通方式里公开喊主,如需和朋友一起,请QQ单线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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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12 11: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m23] 我一直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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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糖果群、UT、论坛 是不允许公开组织DOTA的,你想DOTA自己悄悄搞 没有人会说你什么,但是作为一个糖果队员,一个基于WZ的战队的队员,兼职DOTA斑竹似乎不妥。你完全可以搞个马甲去搞。也完全可以自己私下里建QQ群用这个联系,但是你如果想大家还高高兴兴的一起玩,请务必辞DOTA区版主,哪怕你换个马甲再申请,就算是不干了,你再里面交流,玩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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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到此为止 欢迎你回来 队内从来没有禁止队员玩其他游戏 况且这也不现实 游戏玩的就是个开心 至于鱼和熊掌之间你也没必要做什么选择 只是希望你能把握好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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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在我上面已经有人发言了[em101]  我还以为是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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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2: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m26] 很好  结束了

[em26] 雪碧把我的帖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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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2: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em57] 把DOTA斑竹给我当吧。[em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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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13: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好像来晚了...
Now, what the hell's going 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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